一、根据国家就业创业政策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意见,负责制定学校就业创业工作方案。
二、负责向学生宣传引导国家和河北省关于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方针政策。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工作与活动,帮助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择业观,引导毕业生掌握择业技巧。
三、负责联系用人单位并收集用工需求信息,及时向毕业生发布。开展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筹备毕业生供需见面洽谈会;负责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负责整理专业介绍等材料,接待用人单位来校招聘人员,为用人单位选聘毕业生提供便利条件。
四、负责毕业生就业信息核查、统计、上报工作;负责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材料审核与上报工作。
五、负责规范毕业生就业协议和就业手续管理,及时为毕业生办理各种就业手续,配合学籍档案管理做好毕业生档案关系转移工作。
六、负责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方案的制定及实施、毕业生对学校教育教学情况满意度调查与分析、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满意度的调查与分析,建立毕业生就业跟踪服务系统,编制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为毕业生进行人才交流提供服务。
七、负责维护学校就业信息网,广泛应用“互联网+就业”模式,提供精准就业服务。
八、负责毕业生专接本考试报名、指纹录入、建档立卡专项计划考生材料收集、考务和成绩信息通知发布、录取通知书发放等工作。
九、负责学校创新创业工作,做好众创空间管理与建设,组织、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
十、负责学校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督导和考核系(部)就业创业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