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工作职责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是在学院的领导下,负责全院毕业生实习、就业工作并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服务的职能部门。
“中心”的工作宗旨是:以学生为本,服务学生、服务学院、服务社会。在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对毕业生进行就业指导,提供服务,力求做到使毕业生能学以致用、人尽其才,顺利就业,充分就业。 我们将竭诚为学生、为社会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教育和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
二、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和学院的就业工作规划,制定年度就业工作计划;
三、提高服务意识,加强与企事业单位联系,建立良好的院企关系,构筑信息网络,拓宽就业渠道,提高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
四、负责毕业生资格审查和毕业生生源信息的上报、宣传和发布工作;
五、负责编制和上报毕业生就业建议计划,落实毕业生就业方案;
六、负责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咨询服务工作,帮助学生充分认识自我,认识社会,使毕业生充分就业;
七、负责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开拓和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
八、组织开设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课、创业培训,规范毕业生就业行为,传授求职技巧,开展就业、创业咨询与指导讲座,通过“宣化科技职业学院就业指导”微信公众号、学院就业网,及时为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
九、负责学院内招聘活动的管理,组织开展就业供需见面会和双选活动;
十、负责收集、管理和发布需求信息,建立和维护学院就业工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
十一、负责就业协议书的管理、发放工作;
十二、负责就业工作的调研,为专业设置和招生计划的编制提供指导性意见;
十三、负责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和离院手续;
十四、落实贫困生的相关就业帮扶工作;
十五、建立毕业生跟踪调查反馈系统,注意收集社会对毕业生质量、人才素质要求等方面的市场信息,为学院培养工作提供参考等;
十六、负责了解、掌握毕业生思想动态,对就业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引导教育,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对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学院;
十七、负责学院就业指导工作队伍建设和人员业务培训;
十八、指导各系开展毕业生实习、就业工作;
十九、组织学院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
二十、组织学生参加国家、省市的创新创业大赛;
二十一、组织教师参加创新创业教育培训;
二十二、加强科室自身建设,做好学院实习就业指导中心的日常工作;
二十三、完成学院和上级就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 上一篇:就业工作程序
- 下一篇:没有了
冀ICP备19031783号-2 冀公网安备 13070502000120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15-2016 宣化科技职业学院 技术支持:北京市网源鑫汇科技有限公司